柘城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 以开庭模式为学生上法制课 11月24日下午,柘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在柘城县第四高级中学以开庭模式给广大师生上了一堂法制课。 2017年6月8日下午高考结束后,被告人尤某某、刘某某等人在本校操场上,无故殴打同校学生,并致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为更好的警示学生,防止校园暴力的再发生,该县检察院和县法院决定将庭审放在校园内,庭审中公诉人深刻剖析了校园暴力发生的原因及危害,引导学生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养成遵规守法、团结友善的良好行为习惯。经审理,被告人尤某某、刘某某无故随意殴打被害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法庭当庭宣判:判处尤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近年来,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发生在中小学生之间的欺凌和暴力事件得到初步遏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在开展道德法治教育、实施教育惩戒、形成工作合力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校园欺凌、暴力事件仍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据悉,柘城县人民检察院历来高度重视青少年普法工作、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审理工作,每年定期开展法制讲座进校园等活动6次,受教育学生达5000余人,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赢得了广大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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