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1、商丘市人民检察院2014年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内设23个职能处室。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基本任务是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二)人员构成情况 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共有编制187人, 其中:行政编制177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职工183人,离退休人员52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主要工作任务: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2、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和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以及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由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其他案件,进行侦查。3、对侦查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对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以及提起抗诉。4、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及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以及对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5、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4年收入预算5285.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745.49 万元;缴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500万元;部门结余结转资金39.78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4年支出预算5285.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745.49万元;缴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500万元; 部门结余结转资金39.78万元。 2014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41.50万元,占19.7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1.52万元,占5.33%;商品服务支出222.47万元,占4.21%;项目支出3739.78万元,占70.76%。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1041.50万元,占27.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1.52万元,占7.52%;商品服务支出222.47万元,占5.94%;项目支出 2200万元,占58.73%。主要项目是: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检察工作、侦查监督检察工作、公诉检察工作、监所检察工作、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保障和实施。 附件: 2014年部门预算批复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