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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日期:2017-06-28 05:32    作者: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一、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孟**从2010年5月至2014年11月在**公司工作期间,帮助**公司向虞城县社会不特定群众陈*、宋*、宋**等100余名理财群众吸收存款1700余万元,目前尚有600元万元没有偿还;孟**从中领取提成款49万余元,案发后经公安机关追缴,尚有48万余元没有追回。

二、诉讼过程

商丘市公安局于2015年4月1日对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立案侦查,2016年11月29日犯罪嫌疑人孟**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商丘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1月4日孟**被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此案已经移送起诉。

三、指导意义

此案系近两年商丘频发的典型非法吸收公从存款案件,特别需注意的是嫌疑人有48万余元提成款没有追回,社会影响较大,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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