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宪法日” ——全市检察机关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形式多样 今年的12月4日是第四个“宪法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在社会上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全市两级检察院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结合检察工作职能,开展了以“贯彻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集中普法宣传活动。 市检察院: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凤翔,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闫富强等参加了在市委举办的“宪法至上——国家宪法日商丘书画名家展览”开幕式并参观了展览。参观结束后,王凤翔与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杜新军等,来到市检察院和梁园区检察院联合设立在帝和广场上的法律宣传点前,与市、区两级院检察干警“零距离”交流,详细了解集中普法宣传活动情况。
梁园区检察院:该院派出公诉、宣教、控申、流动检察室相关科室6人和一台多功能流动检察车,来到商丘帝和广场,配合市检察院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维护宪法权威”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在“学习宪法 宣传宪法 遵守宪法”的大红横幅下,检察官们摆起咨询台,两边排列着精心制作的有关十九大精神和宪法知识的展版。他们一边向来往群众发放法律宣传彩页,一边耐心解答着前来咨询的群众提出的问题。一位中年男子因为承接建筑工程而和乡政府产生了经济纠纷,他拿着自己的证据材料来到展台前向检察官咨询。认真听完他述说的情况并细心查看了证据后,两位检察官向他解答了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最后这位男子满意地向检察官致谢而去。
睢阳区检察院: 该院组织政治处、预防局、控申科、流动检察室等部门干警,在本区北海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开阔地带,拉起大型横幅,摆开图文并茂的法律展板,设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他们结合展板向市民介绍了“宪法日”的由来、宪法中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说明了公民行使权利的正确方式、维权的正解途径等,回答了群众提出的系列问题。同时,干警们还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讲解;结合检察工作职能,宣讲了举报知识和涉农职务犯罪的内容;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及其主要内容,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活动中,干警们向群众发放《宪法》宣传手册、《检察工作服务手册》等宣传资料100余册,发放检察职能宣传单、宣传册、检民联系卡等近千份。
永城市检察院:该院组织控申科等部门干警,在本市繁华路段,拉起横幅,设立咨询台,摆开法律展板,向围观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复群众的咨询。活动中,他们共悬挂3个条幅,展示8个版面,印制1000份宣传单。
夏邑县检察院:该院组织干警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和书籍4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近年来,夏邑县检察院在“宪法日”宣传活动中,牢固树立依宪执政、依法治国的法制理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引导和教育干部群众知法守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柘城县检察院:该院检察长马知权、副检察长吉留锋带领部分干警来到本县华景路广场,布置展台、发放宣传册页、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上午十点,马知权带领大家参加由公检法司等部门共同举行的宪法宣誓活动。 宁陵县检察院:该院在清水河广场上举行“宪法日”宣传活动。在一上午的集中宣传过程中,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宪法知识和检察机关职能,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30余人次。 睢县检察院:该院预防局、控申科干警冒着严寒,在本县五号卫星湖广场进行宪法法宣。在宣传现场,干警们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0余本,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民权县检察院:该院组织干警来到民生广场,通过设立宣传台、发放资料等形式,为过往的市民提供法律帮助,宣传法律知识。此次活动共接待市民来访40余人次,发放资料300余份,为市民解答疑难法律问题近20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