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凤翔 批示肯定全市检察宣传工作 11月20日,商丘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凤翔作出批示,肯定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全市检察宣传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今后全市检察宣传工作提出殷切希望。 王凤翔的批示内容为: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我市检察宣传工作按照市院党组的工作思路,在主流媒体发表了多篇思想性强、立意新、质量高、效果好的检察宣传稿件,为全市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希望同志们继续努力,助推十九大精神在商丘检察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助推全市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商丘市检察院党组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中心工作,提出“抓党建、促队建,找问题、促规范,补短板、促提升”工作思路后,商丘市检察院宣教处迅速向全市各基层院宣传部门传达学习,全市两级院宣传部门在贯彻落实中,结合今年省、市检察院宣传工作目标考核和宣传十九大精神的要求,扎扎实实开展检察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宣传工作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自10月22日至11月17日,共在《检察日报》《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商丘日报》等主流新闻媒体发表检察新闻宣传稿件15篇,其中在《检察日报》发表检察新闻宣传稿件5篇;被正义网、大河网、商丘法治网等各大网站转载126篇;在《商丘检察手机报》发表检察新闻宣传稿件90篇,在商丘检察内网、商丘阳光检务网以及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新闻客户端发表检察新闻宣传稿件90篇。 宣传报道党的十九大精神多点开花。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市检察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11月1日、11月2日,《河南法制报》九版、《商丘日报》二版分别报道了我市检察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新闻。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凤翔深入基层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市检察院宣教处及时组织人员撰写稿件、与媒体沟通协调,稿件于11月2日被《商丘日报》法治时空版以“检察长到帮扶村传递党的‘好声音’”为题采用;11月8日被《河南日报》三版“推动十九大精神落地生根”栏目,以“把党的‘好声音’送到田间地头”为题采用。王凤翔检察长还带头撰写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论文章,11月9日,《商丘日报》法治时空版以“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凝聚检察工作强大动力 坚定不移服务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商丘”为题发表,在全市政法机关引起反响。我们充分发挥新媒体工作室作用,利用自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在《商丘检察手机报》上开辟“学习党的十九大专栏”,对全市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系列报道;同时,我们利用商丘检察内网、商丘阳光检务网以及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展开系列化、密集化宣传,全方位、立体化报道全市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检察日报》喜见“商丘检察现象”。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已在《检察日报》的重要版面、重要版面的重要位置发表检察新闻宣传稿件5篇,其中在《检察日报》头版发表检察新闻宣传稿件2篇,《检察日报》喜见“商丘检察现象”。11月8日,夏邑县检察院“流动检察室”的工作经验做法在《检察日报·基层采风》刊登,文章以大检察官——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推荐的形式发表;10月22日正值十九大召开期间,《检察日报》头版以新闻图片的形式,报道了宁陵县检察院与县扶贫办、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联合举办的“精准扶贫、廉洁为民”专题警示教育电影基层行活动;10月31日,《检察日报·反贪周刊》以“预防直播 开在手机上的警示课堂”为题,报道了梁园区检察院利用手机微信建立“工作群”,把预防警示课堂直播开在手机上;11月2日,《检察日报》头版以新闻图片的形式报道了睢县检察院预防局干警深入本县尤吉屯乡小林店村宣传职务犯罪预防工作;11月14日,《检察日报·反贪周刊》以“‘三步棋’走出预防新天地——河南商丘:与科技部同画预防职务犯罪同心圆”为题,大篇幅报道商丘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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