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夏邑县检察院反渎局局长孙明亮获“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之星’”殊荣
12月8日上午,在郑州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之星”颁奖仪式上,对全省检察机关评出的10名“检察之星”和14名提名奖获得者进行了隆重表彰,我市夏邑县检察院反渎局局长孙明亮获得“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之星’”荣誉称号,这也是我市检察干警第二次当选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之星”。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出席颁奖仪式并致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段喜中,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史济春,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郑州市副市长沈庆怀等出席颁奖仪式并为获奖人员颁发了证书。 “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之星’”选树活动由省检察院组织开展,旨在为加大培育、弘扬先进典型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激励作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本次活动根据各地推荐、事迹展播、评审会评审情况,最终从24名“检察之星”候选人中评出10名“检察之星”和14名“检察之星”提名奖。“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之星’”选树活动目前已举办两次,在首次选树活动中,我市检察机关获奖者为民权县检察院反渎局局长胡瑞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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