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检察院举行2017年案件质量评查预备会 徐枫强调,要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全面做好评查工作 10月25日,商丘市检察院召开2017年案件质量评查预备会。商丘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全体干警,全市两级院侦监、公诉等部门的多名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商丘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枫出席会议并对案件评查工作提出要求。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由商丘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为期三天(10月25日至10月27日)。活动通过对办结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的考评检查,查找分析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问题。案件评查活动是我市检察机关强化内部监督、提高案件质量的一种案件管理模式,是实现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也是解决当前我市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中存在问题的现实需要。 会上,商丘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谢东晓传达了《商丘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案件质量评查实施方案》,商丘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赵文博结合评查活动工作的开展,对案件评查细节和要求进行了解读。 徐枫在会议上指出,商丘市检察院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省院、商丘市检察院党组决策部署,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大家要充分认识这次评查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案件评查各项工作。 就案件评查工作,徐枫提出要求:要树立大局意识,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要树立协调配合意识,做好案件质量集中评查工作;要树立客观公正意识,全面细致开展案件评查工作;要树立责任担当意识,做好案件评查总结和评查结果运用工作。 徐枫强调,这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大家一定要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全面做好评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评查任务,为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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